問題1:產品中文名稱中的注冊商標使用字母、漢語拼音、數字、符號等,同一可視面解釋說明問題,可否只在一面解釋?
答:參照中檢院2022年9月28日的常見問題解答,如果產品標簽的多個可視面上有相同的外文注冊商標,可以僅在其中一個可視面上使用規范漢字對應解釋說明。
問題2:備案系統第五項標簽選項中,標簽樣稿內容與標簽圖片內容有什么關聯?
答:根據《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三)上傳圖片的標簽內容和說明書內容不得超出產品標簽樣稿載明的內容。所以標簽圖片內容不得超出標簽樣稿內容范圍。
問題3:產品中文名稱中有原料名,是否屬于宣稱原料功效?
答:根據《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第八條,使用原料名稱應當與產品功效相符。所以產品中文名稱中有原料名屬于宣稱原料功效,應在備案系統第五項中勾選相應選項。
問題4:成人產品配方含水楊酸,包裝標注“本品含水楊酸,三歲以下勿用”。是否意味著3-12歲可用為兒童產品?
答:不是,是根據《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含水楊酸原料產品的需在標簽上標注“本品含水楊酸,三歲以下勿用”,其并不意味著3-12歲兒童可用。產品是否適用于兒童,應從產品使用方法上區分。
另外,現在區分兒童化妝品最好的辦法就是看產品銷售包裝展示面有無“小金盾”標識,根據《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第六條,兒童化妝品應當在銷售包裝展示面標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兒童化妝品標志,即“小金盾”。
問題5:產品因配方變更而注銷,注銷前生產的產品是否可以銷售到有效期結束?產品因配方變更而注銷,再備案時是否可以保留之前的產品名稱?
答:產品自注銷之日起,企業就不得再生產此產品。產品注銷之前企業依法生產的產品,可以銷售到產品有效期結束。
產品因原配方變更而注銷,可以使用同樣的產品名稱進行備案,建議標注新配方或升級配方。
問題6:如何正確標注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
答: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規定,化妝品標簽應當標注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要求化妝品標簽標注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意在引導化妝品行業推行“一品一標”,運用標準管理的手段推動產品質量提升?;瘖y品注冊人備案人在申報產品注冊或進行產品備案時,應當按照《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要求,編制并提交“產品執行的標準”相關資料。為方便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辦理注冊備案和產品標簽標注,化妝品注冊備案平臺將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設置成與特殊化妝品注冊證書編號或者普通化妝品備案編號相一致。特殊化妝品注冊證書編號在產品取得注冊時獲得,普通化妝品備案編號可以通過備案平臺進行預置獲得。
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應當按照《辦法》規定,在產品標簽標注正確的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如需在產品標簽上標注除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以外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其他相關標準編號的,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內容應當真實、完整、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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