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GB 2805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征求意見稿)在2021年9月26日發布,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功能聲稱或將迎來新變化。
GB 28050中適用范圍規定:本標準不適用于保健食品及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營養標簽,那GB 2805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征求意見稿)又是如何影響到特殊膳食用食品呢?
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標簽(包括營養標簽)需符合GB 13432的要求。依據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5.3.1規定:符合含量聲稱要求的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可對能量和(或)營養成分進行功能聲稱。功能聲稱的用語應選擇使用 GB 28050 中規定的功能聲稱標準用語。
本次GB 2805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征求意見稿)對附錄D能量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標準用語進行了部分修訂,主要修訂內容:刪除缺乏充足證據的用語;對部分營養成份的功能聲稱用語進行增加及補充。
依據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附錄A,特殊膳食用食品的類別包括:嬰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除上述類別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輔食營養補充品、運動營養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應國家標準的特殊膳食用食品)。因此,待GB 28050新版正式發布后,上述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能量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也應注意進行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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